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1-082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捷佳伟创 股票代码 30072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谭湘萍 褚秀梅
办公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
62 号一层至六层 62 号一层至六层
电话 0755-81449633 0755-81449633
电子信箱 chinasc@chinasc.com.cn chinasc@chinasc.com.cn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23,547,750.31 1,892,605,524.61 38.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57,837,659.40 249,229,505.47 83.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24,580,147.20 235,566,702.29 80.24%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46,287,981.59 202,712,817.46 169.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9 0.78 78.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9 0.78 78.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 19% 9.25% 1.9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13,128,261,957.04 9,283,432,461.47 41.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923,350,758.93 3,036,163,328.03 95.0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东总数 24,119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数(如有)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 境外法人 8.91% 30,981,790 0
有限公司
余仲 境内自然人 8.44% 29,336,432 29,336,432 质押 670,000
梁美珍 境内自然人 8.18% 28,450,650 28,450,650
左国军 境内自然人 7.66% 26,617,615 26,617,615 质押 785,000
蒋泽宇 境内自然人 4.09% 14,225,326 14,225,326
蒋婉同 境内自然人 4.09% 14,225,325 14,225,325
李时俊 境内自然人 3.95% 13,719,602 13,702,602
珠海横琴富海
银涛叁号股权 境内非国有法
投资基金合伙 人 3.25% 11,307,900 0
企业(有限合
伙)
伍波 境内自然人 2.95% 10,267,415 7,700,561
张勇 境内自然人 2.86% 9,937,215 9,937,21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梁美珍和蒋婉同、蒋泽宇系母女、母子关系。余仲、左国军、梁美珍系一致行动人。
的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无
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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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315.0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CVD设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21年1月28日,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进行了调整。
2021年2月21日,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
2021年2月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