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0-069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5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8 年 8 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万股,发行价格 14.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13,28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 8,519.64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04,760.36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45 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 投资进
金金额(万元) 资金(万元) 度
1.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
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 9,247.21 7,815.31 84.52%
设项目
2.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
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9,726.99 7,746.66 79.64%
3.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
产业化项目 23,005.37 - -
4.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5,015.52 3,712.85 24.73%
5.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332.00 - -
6. 补充流动资金 27,895.36 28,311.94 101.49%
7.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5,537.91 4,082.21 73.71%
8.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
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10,000.00 469.81 4.70%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计划
1、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购买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内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正常运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捷佳伟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2、捷佳伟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
3、捷佳伟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捷佳伟创使用不超过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