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0-051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 16 日收盘,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
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 68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0,972,257.98 元,成交均价约为 74.61 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及公司按照 1:1比例计提的激
励基金,实际认购的份额为 5,109.23 万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存在差异的原因为在资金缴纳过程中有 18 名参与对象自愿放弃认购,16 名参与对象部分放弃认购,最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参与对象由198人调整为180人,实际认购份额由 5,700 万份调整为 5,109.23 万份。
二、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受益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余仲、李时俊、左国军、伍波、张勇、梁美珍、柯国英、汪愈康、周惟仲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受益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无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计划。
至此,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该部分股票将按照规定
予以锁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2020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将
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