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0-024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富海银涛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 2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富海银涛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富海银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富海 银涛于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3月2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数量累计为3,212,2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富海银涛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八号路鼎业大楼 0909
权益变动时间 2019 年 12 月 3 日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
股票简称 捷佳伟创 股票代码 300724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B 股等)
A 股 321.22 1.00
合 计 321.22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金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现总股本 占现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805.04 8.7325 2,483.82 7.7325
其中:无限售条件 2,805.04 8.7325 2,483.82 7.7325
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0 0 0 0
注:2020 年 2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8),由于减持期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此表中富海银涛变动前后持股比例按照现总股本计算。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富海银涛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号:2019-033),2020 年 3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行已作出的承诺、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及拟继续减持的预
意向、计划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富海银涛减持股份与
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富海银涛
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富海银涛于 2020
年 3 月 4 日公告的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