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一品红 证券代码:300723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2021 年 2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限制性股票或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品红”、“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章程》制订。
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计划股票来源为优先使用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的公司 A 股100 万股普通股股票,不足部分公司将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556,500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160,895,100 股的 0.97%。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本激励计划中的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4.08 元,授予价格不低于本
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50%的孰高者。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 72 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48 个月内按 25%:25%:25%:25%的比例分四期解除限售。
7、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内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合格以上的前提下,才可按照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
8、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公司业绩条件为:以 2020 年自研
产品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自研产品实现收入
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25%、56%、95%、144%。
本激励计划中所指自研产品收入指标均指以经审计当年度自研产品实现的不含税收入为依据。
9、业绩条件设置的合理性说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指标选取了公司自研产品收入增长率和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的综合绩效指标,自研产品收入增长率符合公司近几年战略发展导向,能更加合理地体现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经营指标。同时,综合考评员工年度业绩达成情况,能有效激发员工创造力,有效结合公司与员工共同成长。在公司业绩指标设置层面,公司设定了 2021 年-2024 年四年自研产品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的目标,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历史业绩、经营环境、公司面临的行业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指标设定合理、科学。且业绩目标明确,同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对个人绩效而言,业绩指标的设定能够促进激励对象努力尽职工作,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指标设定不仅有助于公司提升竞争力,也有助于增加公司对行业内人才的吸引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指标的设定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股东三方的利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
作用。
风险特别提示:本次激励计划所设定的业绩指标具有一定的可实现性,但未来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景气度的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的影响,公司也可能存在业绩无法达成的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核心骨干(含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08 人,
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册员工总人数 940 人的 11.49%。
11、公司承诺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且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2、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公司审议本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4、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15、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目录
第一章 释义 ...... 7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10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1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1
二、授予激励对象的范围...... 12
三、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核实...... 12
四、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12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 14
一、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14
二、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4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日、禁售期 ...... 14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16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 17
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19
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1
八、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公允价值的测算与费用摊销 ...... 24
九、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25
第六章 实施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除限售程序...... 26
一、实施激励计划的程序...... 26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 27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程序...... 28
第七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 30
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30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30
三、其他说明 ...... 31
第八章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32
一、本激励计划的终止...... 32
二、本激励计划的变更...... 32
三、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 ...... 33
第九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35
第十章 附则 ...... 36
第一章 释义
一品红、本公司、公司 指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核心骨干(含控股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
限制性股票 指
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核心骨干(含控股子公
激励对象 指
司)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限制
限售期 指
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
解除限售日 指
票解除限售之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公
授予价格 指
司股份的价格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业务指南》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
《公司章程》 指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考核管理办法》 指
核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1、本计划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为: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干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制度,激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干的动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