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3 证券简称:一品红 公告编号:2019-040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147.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公司完成了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股份总数由16,147.1万股变更为16,118.3万股。
2、根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因此,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6,118.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1,18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4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的回购价格由22.30元/股调整为22.10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计划。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星汇国际大厦西塔17层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刘垚
咨询电话:020-28877623
传真电话:020-28877668
七、备查文件
1、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