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723 证券简称: 一品红 公告编号: 2018-057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人数: 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85 人调整为 80 人。
●限制性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原 165 万股调整为 147.10
万股。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品红”或“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根据《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
及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18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白华就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北京市中伦(广州)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关于一品红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为自 2018 年 4 月 9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18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
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
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 2018 年 5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公司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权益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一) 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权益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 17.90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经调整,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85 名调整为 80 名,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165 万股调整为 147.10 万股, 预留权益数
量不变。
调整后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
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量的比
例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当前总股本比
例
核心骨干(含控股子公司)
(共计 80 人)
147.10 88.03% 0.92%
预留限制性股票 20.00 11.97% 0.12%
合计 167.10 100% 1.04%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
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
次授予权益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 17.90 万
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85 名调整为 80 名,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165 万股调整为 147.10 万股, 预留权益数量不变。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
激励计划的对象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 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18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 合规,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以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和《一品红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和《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一品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权益授予日及其确定过程、首次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