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3-043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增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因工作人员疏忽,该通知《授权委托书》中的“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的提案“4.06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漏填列,现对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现场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 列 打 同意 反对 弃权
勾 的 栏目 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计投提
案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1.00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
构的议案》
2.00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预计额度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4.00 则〉等六个制度的议案》 √
4.0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
则〉的议案》
4.0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4.03 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
4.04 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4.05 制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5.00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2
的议案》 )人
5.01 《关于选举刘爱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陶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
5.02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更正后: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现场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 列 打 同意 反对 弃权
勾 的 栏目 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计投提
案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1.00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
构的议案》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0 预计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4.00 则〉等六个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4.01 则〉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4.02 的议案》 √
4.03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
度〉的议案》
4.04 《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 √
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4.05 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06 的议案》 √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2
5.00 的议案》 )人
5.01 《关于选举刘爱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2 《关于选举陶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增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详见附件。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13:30 召开 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十四个制度的议案》的子议案包括《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这些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科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 3%)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新余科信持有公司股份 7,078,8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7%,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2.00《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调整议案序号为“5.00《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子议案序号同时调整,原《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