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由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4,560 万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送红股 0 股。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化,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4,560 万元增加至 17,472万元,总股本由 14,560 万股增加至 17,472 万股。相应修订原《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二十条。
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 2021 年 3 月份制定的《江西新余国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应修订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二条。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现行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560 万元。 17,472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560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472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应当披露现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应当披露现
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具备条件 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具备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充分披露原 而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充分披露原因,公司实施如下利润分配政策: 因,公司实施如下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充分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充分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 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 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按照法定顺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 序分配利润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
则。 则。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
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
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
配总额和比例。
其它条款不变。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