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陈东先生、肖凌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本次换届后,朱泰东先生、黄桦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朱泰东先生和黄桦女士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监事会对以上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东先生,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市北大药业有限公司办事员、光大银行广州分行部门经理、宜春市靖安县商务局外资外贸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北京通用航空江西直升机有限公司供销管理部副部长、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副部长、团委副书记、规划发展部副部长;现任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陈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军工集团担任监事,军工集团、江西钢丝厂和本公司均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控制的企业,除上述之外,陈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肖凌云女士,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审计员、主管审计员、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处长、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控内审部副总经理,兼任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澳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肖凌云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肖凌云女士在大成公司担任风控内审部副总经理,大成公司系军工集团的唯一股东,大成公司、军工集团、江西钢丝厂和本公司均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控制的企业,除上述之外,肖凌云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