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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新余国科: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金卫平先生、袁有根先生、黄勇先生、游细强先生、颜吉成先生、杨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雷恒池先生、熊进光先生、廖义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熊进光先生、廖义刚先生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雷恒池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候选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为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次换届完成后,辛仲平先生、姜才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新一届董事,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黄寅生先生、郑云瑞先生、朱星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新一届独立董事,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才良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新余科信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070,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125%),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并将继续履行有关承诺事项;辛仲平先生、黄寅生先生、郑云瑞先生和朱星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以上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金卫平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江西省“赣鄱英才 555 工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务院、江西省、新余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国家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委员,中国兵工学会高级会员及火工烟火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西省气象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江西省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专家,江西省、广东省、湖南省、河北省、安徽省等省份科技专家等。历任江西钢丝厂科研所副所长、所长,江西钢丝厂厂长助理、常务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国泰集团董事长、江西省军工集团(前身为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副总经理,江西省大成国资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澳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省军工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江西洪都钢厂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金卫平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新余国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31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75%),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军工集团担任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江西省军工集团、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和本公司均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控制的企业,除上述之外,金卫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袁有根先生,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兵工学会专家。新余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曾任江西钢丝厂科研所副所长、科技部副部长、部长、军品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副厂长、特装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新余国科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人选。

  截至目前,袁有根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新余国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917,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25%),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黄勇先生,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
土地估价师,会计师。曾就职于江西化油器厂、江西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历任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资产营运部副经理、企业管理部副经理,大成公司董事,江西省长青国贸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江西钢丝厂总经理,大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江西洪都钢厂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江西大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西宏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黄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黄勇先生在大成公司控股的江西大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大成公司系军工集团的唯一股东,大成公司、军工集团、江西钢丝厂和本公司均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控制的企业,除上述之外,黄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游细强先生,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历任江西洪都钢厂冷带分厂副厂长、企业管理处副处长、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南京国科董事、财务总监,特装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分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游细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颜吉成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西钢丝厂企业策划处副处长,广州佳星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惠州剑桥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赛维 LDK 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助理,江西华电电力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江西钢丝厂、国科有限、新余国科发展规划部部长,证券事务部部长、副总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总监、法务总监。

  截至目前,颜吉成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262,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5%),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颜吉成先生系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杨超先生,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西省铜鼓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人秘股科员、村建股副股长、城建档案馆馆长、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7
月在江西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挂职锻炼,2020 年 8 月任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主管。现任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杨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军工集团担任企业管理部负责人,军工集团、江西钢丝厂和本公司均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控制的企业,除上述之外,杨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雷恒池先生,1960 年生,中国国籍,博士,无境外居留权。历任陕西省气象台助理工程师、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中国科学院云降水物理与强风暴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

  截至目前,雷恒池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熊进光先生,1965 年生,中国国籍,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无境外居留权。1990
年 7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教于江西财经学院马列部。1997 年 8 月至今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 年至今还担任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兼任晨光新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熊进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廖义刚先生,1977 年生,中国国籍,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江西吉安糖厂职员。兼任江西财经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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