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19-033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9年3月29日已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次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2,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2019年5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2019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33 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745 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
3 08*****522 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 08*****516 新余国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16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24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积金转增)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 60,000,000 75 24,000,000 84,000,000 75
流通股/非流
通股
二、无限售条 20,000,000 25 8,000,000 28,000,000 25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80,000,000 100 32,000,000 112,0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112,000,0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度,每股收益约为
0.6610元。
八、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地址:新余市高新区光明路1368号国防科技工业园3楼305
咨询联系人:陈花
3、咨询电话:0790-6333906 传真电话:0790-6333004
九、备查文件
1、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