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18-038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于2018年4月25日已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次分派距离股东大会
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
缴税款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5日(星期五);
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8日(星期一);
红利发放日为:2018年5月28日(星期一)。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2018年5月28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33 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745 江西钢丝厂
3 08*****522 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 08*****516 新余国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25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地址:新余市高新区光明路1368号国防工业园3楼305 咨询联系人:陈花
3、咨询电话:0790-6333906 传真电话:0790-6333004
六、备查文件
1、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