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1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国庆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蔡国庆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蔡国庆先
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
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增持主体: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国庆先生。
2、 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蔡国庆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61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前六个月未减持过本公司股票。
3、 本次增持计划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
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
4、 本次增持计划的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 本次增持计划的数量或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 万元;具体增持金额及股份数量将视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股价走势确定。
6、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并将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来实施。
7、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蔡国庆先生的自有资金。
二、增持计划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
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蔡国庆先生出具的相关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