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 9 月30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41.3250 万股。
3、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9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 2021 年 9 月 30日为授予日,向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
通股;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
展有直接影响的技术(业务)骨干。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 职务 获授数量(万股) 占授予权益 占草案公布时
姓名 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孙银芬 董事、财务总监 3 0.88% 0.03%
吴逊 副总经理 3 0.88% 0.03%
胥刚 副总经理 3.3 0.97% 0.04%
胡文林 副总经理 3 0.88% 0.03%
冷翔英 副总经理 3 0.88% 0.03%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326.3250 95.52% 3.81%
(业务)骨干(531 人)
合计(536 人) 341.6250 100% 3.9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总股本的 20%;
2、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保留四位小数。
5、本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4.61 元/股。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 30%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 30%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 40%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5)额外限售期
1、所有的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 6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6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
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7、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 3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考核指标(A1或 A2两者达成其一即可)
归属期 考核年度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1) 考核年度净利润(A2)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Am) (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12.00亿元 9.60 亿元 1.00 亿元 0.80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18.00亿元 14.40亿元 1.60 亿元 1.28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23.00亿元 18.40亿元 1.80 亿元 1.44 亿元
根据下表中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每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实际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
考核指标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A(A1 或 A2) An≤A
A
公司层面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当年计划归属的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按照公司层面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办理相关归属事宜,未能归属部分作废失效。
同时,激励对象所在的子分公司需至少完成与公司签订的《经营单位年度目 标责任书》中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业绩指标的 80%。未完成业绩指标的子分公
司,其包含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注:1.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各期
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各子分公司内部的个人绩效考核相关制 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 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届时对应下表中系数计算激励对象 的实际归属额度:
考核等级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按照各子分公司的内部绩效考核结果来确认其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 年 9 月 15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9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