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2021 年 9 月 14 日,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指南第 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指南第 5 号》、《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
市规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技术(业务)骨干。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