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刘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
席会议的董事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刘准先生所作的《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0 年度公司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执行并落实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各项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
公司独立董事赵伟建先生、徐雪峰先生、刘斌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1)01027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23 日的《证
券时报》。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2020 年度公司合并层面为亏损,母公司虽盈利却属于微利,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和《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0710】。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内部控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发表了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1)00709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经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准、蔡国庆、赵静珍
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结合董事、监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监事 2021 年度的薪酬方案。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的薪酬方案。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圆满的完成了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因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需对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合计 613,3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出具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载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 613,300 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8,637.5267 股变更为 8,576.1967 股。需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4:00 于会议室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的法律意
见书
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