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依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天衡审字(2021)01027 号审计报告,确认 2020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收入 1,004,159,976.50 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81,893.62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01,003.68 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7,001,003.68 元为基数,母公司按净利润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00,100.3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94,605,135.02 元,减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4,028,550.00 元,2020 年末母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 196,877,488.33 元。
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2020 年度公司合并层面为亏损,母公司虽盈利却属于微利,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保障公司中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致力于对投资者的长远回报。
四、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和公司未来发展所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