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的股
本 80,571,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28,55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80,571,000 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 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实施时间距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7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及公式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
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前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 1 号
咨询联系人:蔡国庆、孙洁
咨询电话:0510-86600202
传真电话:0510-8660938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