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18)00322号
审计报告,确认 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584,782.3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0,275,360.23元,以母公司按净利润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027,536.0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99,518,277.7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71,766,101.91元。
公司保持了稳健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所处阶段、未来的发展前景,为了更好的兼顾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使公司的价值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的体现,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的发展经营成果,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1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16,03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上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