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8 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94,877,256.00 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在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海川智能 股票代码 30072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锦荣 梁建彤
办公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 3 号
传真 0757-22393561 0757-22393561
电话 0757-22393588 0757-22393588
电子信箱 hdmcw@highdream.net hdmcw@highdream.net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自动衡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微机组合秤、失重秤、 检测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等。公司是国内较早进行自动衡器研发生产的企业,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环节服务。公司的产品广泛用于食品、医药、塑料化工、自来水等行业的称重、计量、连续配料等工序的自动计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本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比上年 2021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653,908,264.15 635,322,368.20 635,609,524.58 2.88% 630,165,439.66 630,165,439.66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591,286,094.70 584,417,690.37 584,428,813.06 1.17% 575,885,464.36 575,885,464.36
东的净资
产
本年比
2023 年 2022 年 上年增 2021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25,499,535.00 200,226,951.72 200,226,951.72 12.62% 252,672,652.42 252,672,652.42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36,185,787.20 40,921,216.74 40,932,339.43 - 76,888,935.62 76,888,935.62
东的净利 11.60%
润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 33,706,757.03 39,398,244.60 39,409,367.29 - 73,142,518.98 73,142,518.98
非经常性 14.47%
损益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 26,911,850.97 39,873,348.76 39,873,348.76 - 72,331,787.81 72,331,787.81
金流量净 32.51%
额
基本每股 -
收益(元/ 0.1857 0.21 0.2100 11.57% 0.3955 0.3955
股)
稀释每股 -
收益(元/ 0.1857 0.21 0.2100 11.57% 0.3955 0.3955
股)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 6.18% 7.01% 7.02% -0.84% 13.89% 13.89%
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
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
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
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
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1,345,474.14 56,948,708.39 54,822,520.24 72,382,832.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207,172.26 11,565,441.16 11,360,568.56 8,052,605.22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039,301.34 11,390,151.44 11,181,427.17 6,095,877.08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043,911.25 3,892,962.67 13,291,199.50 10,771,600.05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 报告期 持有特
报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