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8 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 5月 18日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 3 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YINGZHENG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09,521,32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6.20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9,378,28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6.12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3,0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44,04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7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3,0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34%。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9,514,8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1%;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5.4874%;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51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9,514,8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1%;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5.4874%;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51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9,514,8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1%;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5.4874%;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51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9,514,8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1%;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5.4874%;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51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9,514,8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1%;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5.4874%;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51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9,514,8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1%;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5.4874%;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51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9,514,8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1%;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5.4874%;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51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同意,表决通过。
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 年度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9,514,8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1%;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5.4874%;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51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9.议案名称:《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9,514,8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1%;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5.4874%;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51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9,514,8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1%;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5.4874%;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4.51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9,379,2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703%;反对 142,0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2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3885%;反对 142,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61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