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3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2022年1月4日,公司与成都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通科技”)、李睿、成都芯通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通软件”)签署了《投资协议》,约定公司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条件以现金8480万元购买芯通科技持有的芯通软件20%的股权;同时公司向李睿提供8,000万元的可换股借款,并因此获得针对李睿或其控制的企业届时所持芯通软件股权的无条件的换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号)。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芯通科技的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22-004号)中,披露了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芯通科技与香港谢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谢威公司”)存在未决诉讼案件(2021)川01民初9851号,谢威公司主张其对芯通科技自有不动产享有物权并要求芯通科技赔偿侵害物权的损失;谢威公司就此申请保全芯通科技的财产并在 3,000 万元限额内冻结芯通科技所持芯通软件 100%股权,随后芯通科技通过提供3,000万元现金保全置换方式解除股权冻结,在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了谢威公司的起诉后,谢威公司就该裁定提起上诉。
公司近日收到芯通科技的告知函,上述(2021)川01民初9851号案件已取得终审裁判,具体情况如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2022)川民终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谢威公司的上诉,维持原裁定,该裁定为终审裁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申请保全
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被保全人也可以申请解除保全。芯通科技目前正在处理该案的财产保全解除工作,解除财产保全后,芯通科技用于保全置换的财产亦将正式解冻。
三、备查文件
《关于芯通科技(2021)川01民9851号案终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