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7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
本108,000,000股为基数(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26 郑锦康
2 02*****795 郑贻端
3 02*****562 梁俊
4 02*****767 吴桂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号
咨询联系人:林锦荣、马国鑫
咨询电话:0757-22393588
传真电话:0757-2239356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权益分派预付款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