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9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签发的证监许[2017]1363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广
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0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74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截止 2017 年 11 月 1 日,公
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11,320,000.00 元,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9,117,924.53 元,余额为人民币 182,202,075.47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
发行费用人民币 13,059,835.8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9,142,239.6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770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 金额(元)
实际转入的募集资金 182,202,075.47
减: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 13,059,835.85
募集资金净额 169,142,239.62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3,360,283.46
减:2017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160,000.00
加:2017 年度利息收入净额 72,876.04
减:2018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32,950,673.49
加:2018 年度理财收益 2,535,423.03
加:2018 年度利息收入净额 45,436.22
减:2019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11,315,700.00
加:2019 年度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366,795.53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4,376,113.49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新民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松桂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顺德 44471801040005093 182,202,075.47 0.00
新民支行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 801101000927776307 0.00
公司北滘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市松 587271099383 0.00
桂园支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长沙市东风路支行)(注)
合计 0.00
注:①由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东风路支行无对外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的资格,故与本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为其上级支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松桂园支行,实际开户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
东风路支行。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
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31.57 万元,具体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属于公司的成本中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和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和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川智能《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159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海川智能 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川智能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所开展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2019 年度,保荐代表人和持续督导项目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银行
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对海川智能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付款凭证、相关业务合同、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及支持文件等资料,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川智能 2019 年度募集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海川智能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914.22 本年度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