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2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审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司(指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2,160,711.5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73,707,471.36 元,
减去 2018 年度分红 21,600,000.00 元和提取 2019 年度盈余公积金 4,216,071.15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90,052,111.72 元。经统
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21,600,000.00 元(含税)。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19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且上述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制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利
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