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9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指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574,143.0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4,390,742.58元,减去2017年度分红14,400,000元和提取盈余公积金4,857,414.31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3,707,471.36元。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预案为: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1,600,000元(含税)。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且上述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
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