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8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0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
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郑锦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
董事7人,授权代表0人。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17 年度公司总经理带领的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
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完成了2017年度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17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卢伍根先生、张永俊先生、覃晓林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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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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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18
年财务预算报告》,2018年预计合并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10%,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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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指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40,537,673.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8,706,836.40元,减去
2016年度分红10,800,000.00元和提取盈余公积金4,053,767.35元,截止2017年12
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4,390,742.58元。
现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如下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4,4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股东应缴税费按《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2017年度》(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255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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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258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考虑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的长期合作关系,且该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7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17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257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I10256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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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拟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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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在2018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借款,并申请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为前述授信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授信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该等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止,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向各银行申请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