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 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路清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琪女士,2016年在信永中和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在信永中和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刚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琪女士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路清先生除于2021年7月被财政部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一次之外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单位
在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注
册会计师执行收入审计程序时,
对部分项目毛利率异常情况未保
警告行政 财政
路清 2021-7-8 处罚 部 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对结算单
上有效用户点击数的真实性予以
核实,执行的收入审计程序不到
位,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且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
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
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