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
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黄简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勇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3家。
2. 诚信记录
本次拟安排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提供的资质文件进行了审核并进行了专业判断,同时也深入了解信永中和在公司以往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的表现,审计委员会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诚信记录,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
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续
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
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
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
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