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1 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00 万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01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21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 14 名激励对象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相关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21 年 1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 月 24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5、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修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6、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修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修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将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进行调整,在原激励对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董事。
7、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董事会对于本次授予条件是否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1 日;
3、预留授予数量:200 万股;
4、预留授予价格:19.01 元/股;
5、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4 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公司总股
姓名 职务
(万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乔少杰 董事 67.5 33.75% 0.2657%
孙艳玲 董事 67.5 33.75% 0.2657%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共计 12
65 32.50% 0.2559%
人)
合计 200 100.00% 0.787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
6、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
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归属 归属时间 归属
安排 比例
第一个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25%
归属期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25%
归属期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25%
归属期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四个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授予日起7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25%
归属期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授予日起8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期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如下: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6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在本激励计划相应归属期内,所有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所须满足的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2.00亿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 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2.40亿
第三个归属期 2025年 2025年度经审计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