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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维尔: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1

安达维尔: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2-011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第 6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 19 号 5 幢三层第二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子安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140,417,27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276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114,779,652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45.1836%。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25,637,6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92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 25,652,6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98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15,0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0.0059%。

  参与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25,637,6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92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赵子安先生、乔少杰先生、孙艳玲女士、葛永红先生、赵雷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赵子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股份数:139,682,6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 24,918,0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64%。

  赵子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乔少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股份数:139,682,6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 24,918,0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64%。

  乔少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孙艳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股份数:139,682,6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 24,918,0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64%。

  孙艳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葛永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股份数:139,682,6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 24,918,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64%。

  葛永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赵雷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股份数:139,682,6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 24,918,0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64%。

  赵雷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宁女士、徐阳光先生、郭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周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股份数:139,682,6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 24,918,0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64%。

  周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徐阳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股份数:139,682,6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 24,918,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64%。

  徐阳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郭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股份数:138,493,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 23,728,5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997%。

  郭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徐艳波女士、蔡后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郭溟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徐艳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股份数:139,682,6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9%。


  同意股份数: 24,918,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64%。

  徐艳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蔡后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股份数:139,682,6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 24,918,0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64%。

  蔡后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 25,791,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7%;反对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 25,619,2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8%;反对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股东赵子安、乔少杰、孙艳玲及北京安达维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 140,383,8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 25,619,2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8%;反对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修
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 25,619,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8%;反对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 25,619,2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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