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2-113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孙志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褚晨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0),公司股东孙志华先生、褚晨剑先
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920,4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
公司于近日收到孙志华先生及褚晨剑先生的《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据悉,孙志华先生及褚晨剑先生本次合计减持已超过总股本的 1%,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志华、褚晨剑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鑫达路 6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11.28-2022.12.20
股票简称 长盛轴承 股票代码 300718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孙志华) 298.00 1.00
A股(褚晨剑) 149.00 0.50
合 计 447.00 1.5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6,662.5031 55.91 16,215.5031 54.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957.9445 26.70 7,510.9445 25.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8,704.5586 29.21 8,704.5586 29.21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大股
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2-110),公司股东孙志华先生、褚晨剑先生因个人资
金需求,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920,420股(占
划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
本次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志华先生、褚晨剑先生的最近一次减
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