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8,14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9,074,00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 股,共计转增 99,074,000 股。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于2021年5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8,148,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98,148,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97,222,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6 月 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08 孙志华
2 02*****812 孙薇卿
3 03*****005 褚晨剑
4 01*****164 陆晓林
5 02*****820 王伟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4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6 月 7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资本公积金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股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85,535,500 43.17 42,767,750 128,303,250 43.17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83,902,500 42.34 41,951,250 125,853,750 42.34
股权激励限售股 148,000 0.07 74,000 222,000 0.07
首发前限售股 1,485,000 0.75 742,500 2,227,500 0.7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612,500 56.83 56,306,250 168,918,750 56.83
三、总股本 198,148,000 100.00 99,074,000 297,222,000 100.00
注:(1)上述股本结构变动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2)上述股本结构变动表中本次变动前的公司总股本以 2021 年 5 月 28 日收市后公司
总股本 198,148,000 股为依据计算。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97,222,000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4889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鑫达路 6 号
咨询联系人:何 寅
咨询电话:0573-84182788
传真电话:0573-84183450
十、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中规定:“减
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或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