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56
亿元,扣除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456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29 亿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现有的公司总股本 198,14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99,074,00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 股,共计转增 99,074,000 股。本预案尚需提
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预案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独立董事同意《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