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
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信永中和因内部工作调整,变更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指派贺春海先生担任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现因工作安排调整,信永中和指派夏瑞先生接替贺春海先生作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本次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夏瑞先生,201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7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系审计机构内部人员工作调整,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