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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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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郭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牟宏宝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牟宏宝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为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牟宏宝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牟宏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鉴于牟宏宝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牟宏宝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牟宏宝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牟宏宝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此公司及董事会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情况

    为了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按照《公司法》《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郭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聪先生已经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课程
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学习证明。

    本次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如下: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郭聪先生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致同意提名郭聪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郭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的核查,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郭聪先生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股东的权益。综上,同意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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