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16 号)。
一、变更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需如先生、陈淑娜女士。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淑娜女士从信永中和离职,信永中和安排黎苗青女士接替陈淑娜女士,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变更人员简历
黎苗青女士简介: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资质。
从业经历: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黎苗青女士执业期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