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7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51,704,271.84 元,当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16,401,041.10 元。
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公司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02,400,000 股为基数,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2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480,000 元(含税)。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