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泉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9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4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4),将于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甄永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当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绿能”)发出的《关于提请增加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泉为绿能直接持有公司16,0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0.00%,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获得公司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9,202,400股(占公司总股份12.00%),合计拥有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数量35,222,400股(占公司总股份22.00%),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4)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议案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甄永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提案1.00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0已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先后于2024年10月29日和2024年11月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因本次公司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故提
案2.00不适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
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
应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
件3)以便登记确认。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截止时间为股权登记日至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前,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00-2:3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1月21日上午9: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021-60197573)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处方为有效。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泉为科技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050;传真号码:021-60197573。(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褚一凡杨洁
(2)会议电话:021-62306166;传真:021-60197573
(3)联系电子邮箱:ir@quanweisolar.com
(4)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泉为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6、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请增加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16;
2、投票简称:泉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人/本公司出
席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