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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08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泉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6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1月5日通过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由董事长褚一凡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全体董事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关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全体董事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关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甄永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全体董事投票表决结果,同意选举甄永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简  历

    关欣,男,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 年 9 月
至 2021 年 6 月,历任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广东金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西杨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办主任。

  截至目前,关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

    甄永泰,男,197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2 年
2 月至 2010 年 10 月,历任天津长威科技有限公司任晶片工程师,中芯国际(北京)集
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工程师,上海华虹 NEC 电子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CVD 工艺主任;
2011 年 4 月至 2017 年 12 月,历任山东禹城汉能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经理、
总监、总工程师,安徽恒致铜铟镓硒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 2023 年 9 月,
历任东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监及下辖公司总经理,山东中科泰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截至目前,甄永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制度中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