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国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了预定的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存储期间产生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合计人民币3,039.9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额为准),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首发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1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831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A 股 ) 股 票 26,680,000 股 ,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12.14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323,895,200.00 元 , 坐 扣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28,669,358.49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295,225,841.51元,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015,618.8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8,210,222.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10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EVA环保改性材料及其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16,320.37
2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3,500.65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8,000.00
合 计 27,821.0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国立科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国立科技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 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 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 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2021年6月1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放 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395000100100583533 9,586,424.23 活期存款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道滘支行 030010190010023480 812,893.78 活期存款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道滘支行 030010190010024066 215.92 活期存款
合 计 10,399,533.93
备注: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公告日, 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尚未支付 项目结余金额 项目结余金额
项目名称 划投资总额 实际投资额 金额 完成比例 (含理财收益 (含理财收益
及利息收入) 及利息收入)
EVA环保改性材料及其制品 16,320.37 13,753.77 84.27% 2,858.64
技术改造项目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3,500.65 3,412.69 148.48 97.49% 181.31 3,039.95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8,000 8,000 100.00% 0
小 计 27,821.02 25,166.46 -- -- --
为便于管理,本次将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尚需支付的金额148.48万元一并转出,
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首发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四、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秉承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采取成本控制、优化生产工艺流程等措施,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工作,使得各项成本低于计划投资额,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另外,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说明及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了预定的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闲置,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考虑利息因素,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金额为准。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承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理、合规,补流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
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了预定的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合计人民币3,039.9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额为准)。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理、合规,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