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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5

国立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国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2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不再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事宜已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经协商一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2020年的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青岛(正在办理中)、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上海自贸区、宁波(正在办理中)、青海(正在办理中)和香港等地设有39家执业办公室,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技术标准部、培训部、业务发展部、信息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从事证券服务业经历:中审众环自 1993 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 年 11 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
玛泽国际(Mazars)。

  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武汉总部总所(以下简称“武汉总所”)具体承办。武汉总所于 1987 年成立,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42010005)。武汉
总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目前拥有从业人员 610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228 人,武汉总所自 1993 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1)2019 年末合伙人数量:130 人

  (2)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350 人

  (3)2019 年末从业人员数量:3,695 人。

  (4)2019 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2019 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900 余人。

    3、业务信息

  (1)2019 年总收入:147,197.37 万元。

  (2)2019 年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 万元。

  (3)2019 年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 万元。

  (4)2019 年审计公司家数:19,021 家。

  (5)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155 家;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160 家。

  (6)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汤家俊,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9年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原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至今,具有20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曾负责过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公司的年报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工作,具有公司同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2019年10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37号。该决定是在对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报、2017年内部控制进行了检查后,对该项目2017年报、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中关于“一、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二、了解内部控制及控制测试执行程序存在缺失;三、对重点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不足”的问题,向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汤家俊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晓红,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至今,具有10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刘婕,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澳洲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22年,武汉大学、武汉轻工大学外聘硕士生导师,现为中审众环风控合伙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 3
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 20 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家俊除上述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外,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自分。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审计经营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 案 提 交 公 司 2020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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