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国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9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广 东 国 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 2019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0,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4,640,58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2900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0.261000元人民币;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9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 公司此 次委 托中国 结算 深圳分 公司 代派的 A股 股东现 金红 利将于202 0年7 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1 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08*****962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23日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前,公司股东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盛和伟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长兴文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东莞市道滘文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东莞中科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国亮、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湛江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祥熹电子有限公司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14元(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2017年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7.99元,2018年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7.92元,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7.90元。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南阁西路1号
咨询联系人:李儒康、曹波
咨询电话:0769-88389360
传真电话:0769-88387006
八、备查文件
1、《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