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4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年度
权益分配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0,907,5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14 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2 08*****512 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0*****288 李忠人
4 02*****469 张勇
5 00*****017 刘吉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进行调 整,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 8 号
咨询联系人:栾承连
咨询电话:0512-63810308
咨询传真:0512-63807088
八、备查文件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