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9 年母公司实现
的净利润为 122,298,272.7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229,827.28 元,加上
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55,902,624.13 元,减去 2019 年度现金分红 6,577,650
元,截止报告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9,393,419.63 元。
2019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为:公司拟以总股本 170,907,5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90,750.00 元(含税)。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
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持续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预案并且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