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并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凯伦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高分子”)增资,由凯伦高分子作为新型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76 号《关于核准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9,253.3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7]401 号《验资报
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型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16,800.00 4,503.38
2 唐山防水卷材生产基地项目 11,914.00 10,250.00
3 防水材料技术研发及培训中心项目 4,500.00 4,500.00
合计 33,214.00 19,253.38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和重新论证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和 2017 年 12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一致同意将防水材料技术研发及培训中心项目的 4,50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到新型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项目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型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16,800.00 9,003.38
2 唐山防水卷材生产基地项目 11,914.00 10,250.00
合计 33,214.00 19,253.3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国内复杂的经济及投资环境的影响,公司“新型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项目”搁置超过一年,因此公司对该项目
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决定继续实施。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和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及独立董
事和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的意见已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本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型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9,003.38 万元,原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实施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 8 号。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累计投入金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
资总额 金余额
1 新型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 9,003.38 6,665.97 2,553.13
线建设项目
合计 9,003.38 6,665.97 2,553.1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原因
近年来,公司发展速度较快,募投项目原有实施地点已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以及未来发展需求,出于公司高分子防水材料长远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的需要,充分发挥高分子防水卷材集中研发、生产、管理的优势,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变更。公司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凯伦高分子增资,由凯伦高分子作为实施主
体在其生产基地投资建设该项目。凯伦高分子已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与苏州市吴
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
此次公司拟变更“新型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变更,将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凯伦高分子进行增资
公司以本项目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2,553.13万元及自有资金6,946.87万元合计 9,5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凯伦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将本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到凯伦高分子。
2、凯伦高分子以增资资金受让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的设备预付款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原为公司,且公司已使用本项目的募集资金 6,665.97 万
元支付专用设备的预付款,该专用设备专项用于实施高分子防水卷材项目,且该专用设备目前尚未交付;凯伦高分子以前述增资资金受让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的设备预付款,并在取得专用设备后,连同剩余的增资金额实施高分子防水卷材生
产线项目。
通过前述方式,公司将本项目的募集资金 9,003.38 万元全额投入全资子公
司凯伦高分子,并由凯伦高分子实施“新型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内容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变更前 新型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 凯伦股份 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
线建设项目 9,003.38 大道 8 号
变更后 未变更,仍为“新型高分子 凯伦高分子 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 230
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9,003.38 省道北侧
(四)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
1、本次变更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内部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本次变更可能存在的风险
凯伦高分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有利于发挥凯伦高分子集中研发、生产、管理的优势,但由于新实施地点的用地情况、公用设施配套情况以及项目相关的备案审批情况等可能与原实施地存在差异,因此该募投项目的开展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变更后向全资子公司凯伦高分子增资的计划
(一)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凯伦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XXKK6XM
(3)成立日期:2019 年 2 月 21 日
(4)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刘吉明
(6)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 888 号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经营范围:新型高分子建筑防水卷材(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除外)生产、销售;销售:非危险性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审计)
资产总计 2,911,587.08
负债总计 2,909,092.66
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