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伦股份”)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49.4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81号),公司通过配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74,500股,发行价格12.64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493,901,6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563,602.8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4,338,077.1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2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497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9年度创业板配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配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黄冈防水卷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18,103.00 1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合计 53,103.0 0 50,000.0 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
目先行投入,以保证项目正常实施。截止 2020 年 1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
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 截止披露日自有 拟置换金额
诺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1 黄冈防水卷材生产 18,103.00 15,000.00 10,549.44 10,549.44
基地项目(一期)
合计 18,103.0 0 15,000.0 0 10,549.44 10,549.4 4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相关投资款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67 号),截
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合计为人民币 10,549.44 万元,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10,549.44万元。本次置换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三、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49.44 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
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数额已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募集资金使用内容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0,549.44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0〕67 号”《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549.44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2 月 20 日出具了“天健审
[2020]67 号”《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凯伦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凯伦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的同意意
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凯伦股份本次置换未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凯伦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67 号);
5、《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