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投资收益,2020 年 1 月 1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和第三次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公司 2019 年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
净额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334,338,077.15 元,该等募集资金已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公 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 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充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
个月。
(五)决策程序
本议案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通常能保证本金安全,且公司单个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 年,但投资理财仍会受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及汇率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度地购买,因此公司目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针对存在的投资风险,公司主要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完善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内部控制管理,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稳健安全地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定期加强监督与检查,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品种,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保本稳健的投资收益。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作定期的审计
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公司已投资的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并根据理财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理财产品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合作金融机构,针对相关市场信息变动及风险评估提出申请,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进行理财业务操作,并对相关业务进行核算与登记归档。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理财产品的操作规定:(1)公司进行理财业务时,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2)财务部门负责做好理财业务的管理台账,应及时对账,对账情况要有相应记录及相关人员签字。财务部应定期编制理财报告,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情况、投资状况、投资盈亏情况、风险情况等内容。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或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满足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是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伦股份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凯伦股份已经就上述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凯伦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份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