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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15 深市 凯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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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伦股份:关于与陕西省永寿县人民政府拟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5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5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陕西省永寿县人民政府拟签订项目投资合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陕西省永寿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充分协商,拟签订《凯伦建材防水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或“本协议”),项目计划总投资 5 亿元人民币。

    2、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
陕西省永寿县人民政府拟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拟签署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对方名称:陕西省永寿县人民政府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公司与陕西省永寿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凯伦建材防水材料生产基地。


    2、项目类别:建材。

    3、项目投资:总投资 5 亿元。

    4、规划用地:本项目用地面积预计约 120 亩。

    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四条沥青基卷材生产线、两条防水涂料生产线、一条聚氨酯地坪生产线。沥青卷材 4,000 万平米,涂料 20,000 吨,聚氨酯地坪漆1 万吨。

    (二)交易双方的主要责任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助为乙方办理立项、规划建设、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
    2、负责六通一平(给水、排污水、电、路、气、通讯、土地推平)到乙方指定红线外,预计在 2019 年 12 月前完成。

    3、负责协调供电企业,满足乙方用电需求。

    4、负责在乙方厂区开工建设前完成工业二路的道渣铺设。

    5、在本合同签订后即成立由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组成的项目协调小组,对本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确保乙方有良好的建设、生产、经营环境,及时为乙方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6、协助乙方在符合政府和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的相关政策条件下,积极争取中、省、市对于项目的扶持资金。

    7、若乙方当年建成投产达效后,甲方给予资金奖励。

    8、甲方相关部门办理 “两证一书”时限超过法定时限的,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工商注册地及税
务结算地均应在永寿县境内。

    2、乙方应保证每亩不低于 300 万元的投资强度,并按建设期限完工。


    3、所招收的职工,在符合乙方企业用人标准的前提下,应优先从当地录用。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红线内的各种水、电、气、排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合同期限内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严格按照环保法组织生产,生产排污应达标排放。

    7、在土地出让年限内,不得改变项目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让或出租该项目用地。

    8、乙方按照园区整体规划,主动承担项目区域门前的硬化、绿化、亮化。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落实相关的承诺,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建设的,经甲方招商、土地、园区等相关部门督促,2 个月内仍无进展,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2)项目建成后,甲方对乙方的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评估,投资强度亩均未达到 300万元,甲方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收回项目所闲置的土地。(3)在甲方征地补偿工作开始后,乙方放弃该项目或者不参与该宗地块的竞拍,乙方承担甲方 50%征地补偿费用。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签订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在西北地区进行业务战略布局,同时也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西北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此外,该项目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发生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3、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4、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项目建成后产出强度及税收贡献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5、本协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本协议中关于公司产出及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积极落实本协议的约定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项目的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